
请拟通过人员所在单位参考《公示(样式)》(附件2),将公示内容补充完整后,在本单位的显著位置及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请各单位受理群众的有效投诉举报,并及时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结束后,各单位要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于8月15日前寄至:东莞市莞城街道新芬路38号科学馆四楼东莞市科协事业发展中心,李政韬收,0769-22633391,13538370441。
若对拟通过人员取得职称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以邮戳为准)向申报人所在单位或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部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本人真实姓名(签名需手写)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部
联系电话:0769-22119671 邮政编号:523000
邮寄地址:东莞市莞城新芬路38号
附件:
1.东莞市2025年度工程系列机电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pdf
东莞市工程系列机电专业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