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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评优活动的通知

2023-12-05 08:10:54 点击数:

团体会员、个人会员: 

为进一步激发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会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协会的发展和壮大,根据协会章程的规定,经理事会研究决定,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评优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222

(二)获评名单公示时间:2023年1225日至29

评选范围

本会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团体会员个人会员。

、评选类别

(一)优秀理事长单位、优秀副理事长单位、优秀理事单位、优秀团体会员

(二)优秀个人会员

五、评选必备条件

1、优秀单位会员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支持协会工作;

2)单位会员在本单位的业务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行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3)单位会员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协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4)单位会员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为单位会员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2、优秀个人会员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支持协会工作;

2)个人会员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影响力,为行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3)个人会员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协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4)个人会员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为个人会员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六、 评选程序

1、自荐和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会员可自荐或由其他会员推荐。

2、材料提交:自荐或推荐的优秀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需填写《2023年度评优活动申报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评审:协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获奖名单。

4、公示和颁奖:获奖名单将在协会协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协会将举行颁奖仪式,对获奖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予以表彰。

注:本次评选活动由本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0769-22884137/15088157857

 箱: dgea007@126.com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莞龙路莞城段143号18单元301室

敬请广大会员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展示风采,共同推动协会的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 1.东莞市工程师协会2023年度优秀单位会员申报表

        2.东莞市工程师协会2023年度优秀个人会员申报表

 附件:通知原文   附件1   附件2

  

                                            东莞市工程师协会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