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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东莞市工程系列机电工程 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11-19 10:02:17 点击数: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发〔202153)文件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我市机电工程专业领域和行业的实际,现就2021年度东莞市工程系列机电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范围内从事机电工程工作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受理其申报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含考核认定)申报材料。

1.机械专业包括: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电子、材料成型与模具、工业设计、高端装备制造、过程装备制造、焊接、热处理、食品及印刷包装机械、陶瓷机械、激光加工与增材制造(3D打印)机械、新能源装备、木工与玻璃机械、压力容器、特种加工等技术岗位。

2.电气专业包括:电机与电器、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高低压电器、变压器、电线电缆、风电与光伏、智能电网等技术岗位。

3.控制工程专业包括:轨道交通控制、智能楼宇、导航与控制、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MESERP、系统集成、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等技术岗位。

4.自动化专业包括:机器人(含无人机)、数控与伺服驱动、运动控制与过程控制、可编程控制器、变频器、嵌入式系统、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等技术岗位。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
    1.全市机电专业人才评价标准条件。《广东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62号)文件执行。
    2.材料有效性。按照东人社发〔202153号文件要求,2021年度职称评审对于申报人职称资历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1日,截止时间为20211231日;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831日,截至时间为20211231日。
    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对提交至我评委会的各级申报机电专业职称评审申报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申报职称的必备条件,但可作为评审时的参考材料之一。
    4.继续教育条件。申报东莞市工程系列机电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要求提供2021年度的继续教育证书。申报初级职称无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
     5.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按粤人发〔2007197号文及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属转系列评审晋升的,还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级别职称;晋升时,资历时间可前后累加计算,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条件可从转系列前取得同等职称时算起。
    专业技术人员转换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申报现岗位职称,不受所属系列、专业的限制。申报评审时应在申报材料中做出说明,同时把原岗位职称《评审表》(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提交评审,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条件自从事现岗位工作后起算,不得用原岗位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申报现岗位职称。
     6.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高一级职称。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与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文相关规定执行,对跨地区、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一并提出对原职称的确认申请(确认申请表在广东省省本级专业技术网上申报系统或东莞市工程师协会官网进行下载)。除申报评审职称外,我评委会不单独受理确认申请。
     7.在职在岗证明。如实填报和提交在职在岗证明申报材料,其中,提交的《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原则上要求有现工作单位缴交连续近半年以上记录。同时执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有关规定,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8.技工院校学历。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9.业绩、学术成果条件。申报人所提交的业绩成果,包括项目、专利、软件登记、标准、奖励等必须是在获得现有职称后至20211231日前获得并本人参与完成;所提交的论文著作和研究报告要求是获得现职称以来完成的,获现职称之前完成的或者与申报专业不相关的论文著作和研究报告仅作为参考。申报所提交的论文属公开发表的,必须是在获得现有职称后至20211231日前发表或撰写完成。

三、申报评审提交程序及要求
     申报人及单位请认真阅读《申报(评审)材料清单》(附件1)。
     (一)系统申报。申报人应于2022117-228日通过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228日前必须提交至所在单位,单位管理员须于34日前完成单位审核)。
     (二)内容填写。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广东省机电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62号)相应专业资格条件要求,认真、客观、如实申报。申报专业名称必须按机电专业名称规范填写,例如机械、电气、自动化、控制工程。凡未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今年申报(或评审通过)的资格,从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视情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批评。
     网络申报通过后,评审相关表格可通过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自动生成,生成的表格内容不能修改,如有跨页或格式错误,请联系系统技术支持进行协助调整。
     (三)材料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评委会,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3.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四)纸质材料递送。网络申报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及所在单位按照《2021年度机电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将纸质材料递送至材料受理点。因疫情影响,具体递送方式以当时短信或官网通知为准。

(五)专业组答辩。我评委会办公室在收到评审材料后,按计划组织评审,并根据申报人数按30%-50%比例随机抽取答辩人员名单。同时,评委会可自主确定经审核认为有必要参加答辩的人员名单;未被抽中的专业技术人才亦可主动提出参加答辩的申请,经评委会办公室(市科协学会部)同意后可参加答辩。答辩主要围绕申报人工作经历、业绩情况和学术成果开展,答辩时间约每人10分钟。评委会办公室应在评审会议召开前至少3天同时以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申报人面试答辩的具体时间及有关要求,不参加面试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六)评后公示及发证。拟通过人员由所在单位按评委会要求进行评后公示,公示后评委会办公室将评审结果报市人社局审核确认。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四、评审收费
     东莞市机电专业职称评审收费按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
     五、申报材料不予受理情况
     1.不符合评审标准条件。
     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六、评审纪律
     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对剽窃他人技术成果或伪造试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向社会公开。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七、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为:202231日至315(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为做好疫情防控,避免人员扎堆聚集,请各单位务必在上述时间内按要求将评审材料派专人送往东莞市工程师协会秘书处。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莞龙路莞城段14318单元(东莞市百年建筑延寿科学研究院一楼前台)。联系人:何晓彤,电话22884137

微信公众号:东莞市工程师协会(dgea),邮箱:dgea007@126.com 网站:http://www.dggcs.org/

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学会部,地址:东莞市莞城新芬路38号科学馆四楼,电话:22119671

 

 附件:1.申报(评审)材料清单
              2.申报(考核认定)材料清单     

                      3.申报人诚信承诺书